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所需文件
1、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2、有关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社团提交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外国自然人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香港企业法人提交注册登记证书、商业登记证书正本复印件,并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
?台湾企业法人出示经台湾法院或公证机构认证的法人身份证,填写并提交《台湾法人证明》。
?外国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证明文件,须经过中国驻当地领事馆的认证或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
证明文件是外文的,须提交经翻译单位翻译并加公章的中文译本原件。
③ 联系人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行办理的,需提交联系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联系人(申请联系人和代理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 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委托开发的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的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下达任务开发的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4、其他证明文件
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提交授权书;
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办理时限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