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

2 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 人。

(2)技术负责人有 10 年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工程序列中级职称80 人,含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专业。

(3)持有岗位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5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中级技工 150 人。

3 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

(1)合同额 1 亿元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 3 项;

(2)合同额 3500 万元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 3 项。

二级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

2 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12 人。

(2)技术负责人有 8 年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程序列中级职称 40 人,含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专业。

(3)持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15 人,含质量员、安全员。

(4)中级技工75 人。

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

(1)合同额 3000 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 3 项;

(2)合同额 2500 万元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 3 项。

三级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

2 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 人。

(2)技术负责人有 5 年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工程序列中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工程序列中级职称10 人,含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专业。

(3)持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8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中级技工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过资质二级工程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