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

2 人员

(1)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6 人,含民航机场工程专业3 人。

(2)技术负责人有 10 年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工程序列中级职称人员30 人,含电子、电气、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专业。

(3)持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20 人,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4)电工、焊工等中级技工20 人。

3 工程业绩(近 5 年独立承担过合同额 1000 万元的民航空管工程 2 项或合同额 1500 万元的机场弱电系统工程 2 项)。

二级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

2 人员

(1)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3 人,含民航机场工程专业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序列中级职称18 人,含电子、电气、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专业。

(3)持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12 人,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4)电工、焊工等中级技工1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过资质一级工程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