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0 万元。

2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2 人。

(2)技术负责人有 10 年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工程序列中级职称35 人,含港口与 航道工程、机械、电气专业。

(3)持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20 人,含质量员、安全员。

(4)中级技工(含施工船员) 50 人。

3 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2 类工程)。

(1)1000 吨级船闸工程;

(2)300 吨级升船机工程;

(3)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的通航建筑物工程。

二级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

2 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7 人。

(2)技术负责人有 8 年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程序列中级职称25 人,含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专业。

(3)持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15 人,含质量员、安全员。

(4)中级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 30 人。

3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2 类工程)。

(1)300 吨级船闸工程;

(2)50 吨级升船机工程;

(3)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的通航建筑物工程。

三级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

2 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4 人。

(2)技术负责人有 5 年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程序列中级职称 8 人。

(3)持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10 人,含质量员、安全员。

(4)中级技工(含施工船员) 2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过资质二级的工程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