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市、区级)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工程实验室)

(国家级)

申请条件 

1、已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省级政府已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或有安排。

2、属于省市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能为解决当地产业或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带动作用。

3、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一是总人数50人以上,科研人员数量30人以上。二是研发设备原值3000万元以上,研发场地面积2000㎡以上。三是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

4、拟申报单位需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长久合作共建机制,同时,请探索围绕产业链选择申报单位,以构建区域创新网络,形成若干产业创新中心。

5、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 只能申报1项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6、其它:

各地方申报合计不超过3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国家创新型城市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所在省份可申报5家(其中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国家创新型城市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原则上不少于2家)。

申报时间

6月份。

资助方式及标准

1、对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进行命名。

2、国家发改委将对中西部地区特色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和行业影响明显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给予国家投资补助。

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市级)

申请条件

一、 支持重点

优先支持高端医疗器械,新一代工业机器人、核电装备、城市轨道交通、智能网联汽车、数字化建造、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申请。重点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行业共性与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的转移。

二、 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是本市单位,具有实施项目的能力。

2.已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以上者,不得申报。

3.依托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且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对其真实性负责。

4.组建申请须阐明具体的建设目标、工程化的研发内容、量化的考核指标,及清晰明确的工程中心名称。

5.依托单位的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背景及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6.具有高水平的工程技术带头人,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工程技术研发和实施队伍;具备实验条件和设施。

7.拥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具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其中,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近三年内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或不低于300万;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3项以上。

8.依托单位须加盟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并为工程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引进培养、开放交流提供配套条件。

9.建设期限:2年以内。

申报时间

3月份。

资助方式及标准

验收后参加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以“后补助”经费支持。

主管部门

市科委

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区级)

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是本区企业。鼓励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联合申报的必须附有联合申报协议书,明确一个主要申报单位,以及各个申报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2、申报主体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前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达5000万元,研发投入占3%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

3、须符合本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拥有一支12人以上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实施队伍,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

5、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设施,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独立的研发场所,有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申报时间

4月份。

资助方式及标准

给予一次性15万元资助。

主管部门

区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