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资助专项资金

 

专利费用资助

(市级)

申请条件

企业或个人。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2)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

(3)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

2、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地址属于本区。有多个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地址属于本区。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仅能就其中一项专利费用开展资助:

用同一技术方案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

用同一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的不同组合或配比申请多项发明专利的。

申报时间

4月份。

资助方式及标准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按80%资助;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实缴金额资助;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80%资助;代理费每项不超过2000元资助。

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和授权费,实用新型按50%资助,外观设计按60%资助。港澳台地区专利资助,每项不超5000元。国外专利资助,每项发明专利资助不超5国,每国不超3万元;每项外观设计专利资助不超3国,每国不超3000元。申请人每年获得资助总额不超100万元。

主管部门

市科委

专利费用资助

(区级)

申请条件

企业或个人。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2)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

(3)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

2、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地址属于本区。有多个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地址属于本区。

3、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仅能就其中一项专利费用开展资助:

(1)用同一技术方案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

(2)用同一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的不同组合或配比申请多项发明专利的。

申报时间

4月份。

资助方式及标准

1、国内发明专利,受理后资助1000元,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资助1000元,授权后资助3000元。

2、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资助1000元。

3、国内专利资助,每项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5个国家,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不超1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度获得的国外专利资助总额不超10万元。

主管部门

区科委

专利示范企业

(市级)

申请条件

本市企业。

专利工作试点企事业单位和专利工作示范企事业单位的认定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申报时间

4月份。

资助方式及标准

专利示范企业在两年示范期内每家资助不超过60万元。专利试点企业在两年试点期内每家资助不超过40万元。

申报时间

4月份。

主管部门

市知识产权局

专利示范企业

(区级)

申请条件

本区企业。

1、已设置专利管理或成果转化机构,制定健全的专利管理和激励制度,配备专利工作者。

2、拥有发明专利3件以上,专利电子申请率90%以上。

3、近三年企业的发明专利实施率40%以上,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30%以上。

4、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40%,员工的培训率达30%。

5、近三年内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申报时间

4月份。

资助方式及标准

区专利示范企业给10万元资助;专利试点企业给20万元,市专利示范企业给30万元。

主管部门

区科委

专利新产品

(区级)

申请条件

1.本区企业。

2.产品拥有的专利技术属于申报企业。

3.产品类别符合本区的重点产业导向.

4.产品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国际先进。

5.产品已推向市场,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申报时间

4月份。

资助方式及标准

给10万元资助。

主管部门

区科委

备注

专利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和销售的全新型产品,或应用新技术原理、工艺等任一方面比老产品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改进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