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企业创新升级(区级)

 

信息产业企业创新升级

(区级)

申请条件:

  1. 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

  2. 企业有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3. 申报企业具备创新能力,申报项目体现集聚效应和发展潜力。

申报时间:

4月份。

资助方式及标准

  1. 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创新升级,集聚传统企业用户,实现服务资源有效重组和服务模式创新突破的,给予项目总投资30%,最高50万元。

  2.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围绕传统产业的产品、技术、管理、销售环节,建设第三方平台,并集聚企业用户的项目,给予项目总投资30%,最高50万元。

  3.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申报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产品登记费用全额补贴。

主管部门:

区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