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中方投资者提供单位证照、公章。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其他法人机构提供机构证书)。
2.外国投资者的证明文件、资信证明及翻译文件(个人提供护照,企业提供《注册证书》,并由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证明文件(个人提供《大陆往来通行证》,企业提供《注册证书》)。
2.法定代表人、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营场所产证复印件。租赁的还需租赁协议。
小贴士:
资信证明,由与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